2026年4月15日,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绿色低碳建材应用分会承办的宁波市绿色建材低碳采购成果研讨会在浙江宁波举行。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的40余位代表,围绕推动低碳指标纳入政府采购体系、扩大绿色建材低碳采购范围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领导致辞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会长倪江波在致辞中表示,建筑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全社会实现"双碳"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建筑材料作为建筑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其生产、运输、使用全过程的碳排放控制,直接关系到建筑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文熠表示,宁波作为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实施城市,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持续推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通过此次试点项目,宁波积极探索了建材领域减碳的新路径、新机制,同时也证明了该路径和机制可以发挥有效保障并提升减碳效益,对于推动低碳采购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我们也将以本次试点为起点,鼓励和引导各建设主体将低碳采购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努力为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进低碳采购提供宁波方案。
成果分享
会上,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分享了《政府低碳采购系列研究:宁波试点的成果与经验推广》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以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以下简称“宁波试点”)为研究对象,以采购低碳混凝土为切入点,构建了绿色建材低碳采购的实施路径。宁波试点首次将“碳排放限值”纳入采购技术条款,实现了低碳采购从“定性倡导”到“定量管理”的跨越,为全国绿色建材低碳采购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全流程管理:构建“六步法”实施路径
宁波试点从“制定指导文件、量化低碳要求、测算绿色溢价、嵌入采购合同、落实过程检查、评价实施效果”六个关键环节入手,构建了覆盖“需求提出—采购实施—履约管理—验收评价”的全流程管理框架。试点项目首次将低碳要求作为实质性条款写入采购合同,并通过宁波“甬砼码”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对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生产能耗等关键数据的实时采集与核验,确保低碳履约真实、可追溯。
量化低碳要求:以“平均先进”原则确定低碳采购限值
宁波试点针对混凝土缺乏全国统一的低碳采购限值问题,提出了基于“平均先进”原则的碳排放限值设定方法。该方法衔接现有行业标准,结合宁波混凝土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产量权重,制定了兼具“减排先进性”与市场可获得性的低碳采购限值。宁波试点将每立方米混凝土碳排放限值设定为251kgCO₂/m3。调研结果显示,宁波约70%的绿色混凝土企业能够达到该限值要求,表明低碳限值既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又能激励企业参与低碳生产。
减碳可量化:开出“看得见”的减碳账单
宁波试点计划采购约5.9万立方米混凝土,据报告测算,预计可实现碳减排约1020吨CO2,减排效果相当于植树约2000株。若将该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每年可实现碳减排约75万吨CO2,减排效果相当于植树约150万株。宁波试点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首次实现对低碳建材采购减碳效益的精准量化,推动建筑隐含碳管理从“模糊定性”迈向“精准定量”。
城市推广评估:五维指标体系支撑复制推广
报告构建了涵盖政策制度、市场供需、数据核算、监督管理与成本效益的五个维度评估指标体系,为城市开展绿色建材低碳采购提供科学的评估方法,并以宁波为样本提出了各维度的参考导向值。导向值既是对宁波绿色建材低碳采购推广基础的量化总结,也为其他城市科学、系统地评估与推进绿色建材低碳采购工作提供了参考基准。
报告提出了扩大绿色建材低碳采购的四点建议:一是制定低碳采购实施管理办法,提高效力层级,确保低碳采购要求能够落地执行、有效监管;二是完善绿色混凝土低碳评价要求,开展评价工作,为采购人提供准确的低碳产品价值判断;三是推动标准升级,将低碳指标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明确在政府绿色采购试点项目中,混凝土需符合低碳指标要求;四是强化建筑隐含碳排放约束,提出建筑单位面积隐含碳排放要求。
专家观点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工业项目主任潘支明强调,2022年,我国建筑与房屋建造碳排放总量为 44 亿吨,其中隐含碳排放占比高达46%。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是建筑隐含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采购低碳混凝土是建筑行业降碳的关键。
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印度、日本等国家通过政府低碳采购,有效推动了上游生产企业加大降碳投入。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平抑低碳产品的绿色溢价,另一方面可以培育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市场。从混凝土采购到水泥减碳,传导链条较长,需要克服的障碍很多,需着眼长远目标,坚定不移地逐步推进。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总工程师刘敬疆表示,宁波试点的核心价值在于,将低碳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核验的硬指标,为政府绿色建材低碳采购的减碳成效提供了实证案例,也为全国其他城市开展绿色建材低碳采购提供了方法支撑。
作为宁波试点项目代建方,鄞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岗表示,集团已将宁波试点的项目经验进行了复制推广。集团在今年多个建设项目中有序推进低碳采购工作,如钟公庙长丰老旧厂区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鄞州仇毕绿色数字产业科创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等。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夏热冬冷地区工作组秘书长李安良表示,推广绿色建材低碳采购,关键在于实现低碳指标从“鼓励引导”向“刚性约束”的转变。当前,碳足迹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工作已纳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但尚未形成强制性要求。下一步,应加快将碳属性由鼓励性指标上升为必选性指标,纳入强制性标准体系,以制度化约束推动低碳采购全面落地。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盛丹表示,推广绿色建材低碳采购,需要采购机制的创新,实现低碳建材“买得起、愿意买”。总体来看,低碳建材成本相对较高,但在一定价格区间内具备与常规产品实现成本平衡的可能;若超出该区间,则需通过制度设计合理消化绿色溢价。应强化金融支持,通过绿色贷款、政采贷等低息融资工具,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升低碳建材的可负担性和市场接受度。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甘文祺主任表示,构建稳定可靠的低碳供应链体系,是实现终端产品低碳生产的关键基础。他建议从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入手,系统强化低碳约束。在工程招标环节,鼓励大型混凝土集团与水泥企业签订协同减碳框架协议,共同制定年度减碳目标及技术路线,探索联合投标机制。在绿色建材认证环节,将水泥低碳要求纳入混凝土认证的刚性约束,将水泥碳绩效作为重点核查内容,确保其满足低碳标准。在采购环节,在合同中明确绑定水泥低碳指标,要求混凝土企业提供所用水泥的碳足迹报告或相关低碳认证材料。
宁波大学副教授汪晖表示,低碳建材价值实现缺乏配套的保障机制,已成为制约其规模化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他建议,应加强绿色溢价测算与建筑设计规范的衔接。重点从两方面推进:一是将建材隐含碳排放限额纳入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的强制性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隐含碳评价要求;二是在建筑设计阶段,将主要低碳建材的设计及应用纳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采购清单,相关低碳建材的采购成本在项目概预算中予以明确,推动绿色溢价从设计到采购形成闭环。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斌主任表示,落实低碳建材采购,必须保证产品的真实性和履约可核查性,防止出现“只签合同、不落地”的形式化问题。他建议,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统一碳排放核算规则和核算范围,并结合地方实际完善碳排放因子。国家虽然有统一的碳排放因子,但各地资源禀赋、生产结构和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各地区应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碳排放因子,以更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应加快统一碳核算报告体系。当前,不同的核算与认证机构采用各自的碳足迹核算模板,标准不统一、数据口径不一致,导致结果缺乏可比性,不利于统计分析和监管实施。下一步需对核算规则、因子体系和报告格式进行系统规范与固化,提升数据一致性和可比性,为产品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院有限公司产品院副院长徐韬表示,扩大低碳建材采购主体范围,有助于扩大政策的减碳效果,但前提是夯实基础条件。首要工作是落实政府绿色低碳采购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严格执行绿色低碳采购标准,建立和推动绿色低碳采购绩效评价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动态调整,才能确保政采购目标与实际成效相匹配。
责编|李洁芯
初审|牛凯征
复审|徐鑫
终审|吴景山
